今天2026年 10月 23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南川生活网 

主页 > 资讯 >

官方详解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内容

文字:[大][中][小]2026-10-23 10:54    浏览次数:    

《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31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内容。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付子堂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条,第一章总则划清各方权责边界,明确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在避险转移中的职责与义务。

第二章是避险转移准备,主要做足“提前量”、把功夫下在平时;第三章监测与预警,打通从“灾害监测”到“群众收到”的完整预警链条,不让预警停在半路上;第四章避险转移实施,是《条例》最核心的实操部分,规范“什么时候转、谁下令转、怎么转安全”全流程。

付子堂介绍,第四章主要规定三方面内容:一是区分应急响应前后两类场景,明确必须下达转移指令的情形,并据灾情变化滚动研判、动态下达,做到不乱下令也不迟下令;二是出现山洪暴发、水位暴涨等8种紧急情况,乡镇(街道)可立即组织受威胁人员全部转移,无需层层审批,村(居)委会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三是安置采取集中与分散、就地与异地结合,鼓励投亲靠友,困难群众由政府兜底集中安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区分行政机关、有关单位、个人三类主体差异化设定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施行时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金伟表示,将贯彻落实《条例》,以百日攻坚行动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一是全域排查摸清底数、全量落图分级分类管控;二是实时监测感知风险、织密“人防+技防”网络体系;三是上下联动预警响应、协同避险转移闭环处置。本文来源:中新网重庆。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