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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断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美宜佳便利店门店照片,并配上“我到梅姨家了”“救命,我发现了梅姨家”等文字玩谐音梗,引来大量跟评,部分视频点赞量已达9万多、评论2700多条。随着事件发酵,有网友晒出玩梗视频被禁止播放的截图,以及相关投诉举报页面。
美宜佳方面在投诉描述中表示,近期各平台存在大量将“美宜佳”与“梅姨”(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拐卖儿童犯罪人员)恶意关联、谐音恶搞的不实内容,编造散布“美宜佳是梅姨家”等信息,严重误导公众,导致消费者对品牌产生负面联想,品牌声誉严重受损。该公司强调,美宜佳系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连锁便利店品牌,与“梅姨”及其相关案件无任何关联,相关行为已违反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美宜佳客服表示,公司已关注到此事,相关情况会反馈给法务部门核查,用户刷到类似视频可直接在平台举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此类谐音梗已超出正常娱乐范畴,用戏谑、恶搞方式故意引导公众将负面印象与某品牌挂钩,构成名誉侵权。“梅姨”是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这种关联极易使公众产生负面联想、指向性明确,博主刻意引流造势还涉嫌商业诋毁,美宜佳可诉请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索赔。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及惠州博罗被拐,2016年警方将张某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梅姨”这个名字由此进入公众视野。2026年3月21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目前,“梅姨”谢某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已被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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