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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布重庆涪陵兴涪电力公司管道迸裂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未消除隐患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98.749万元。
2026年4月12日8时46分许,重庆兴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发电分公司经营的青烟洞四级水电站引水压力钢管突发迸裂,下泄水流冲击下方进行钢管防腐涂漆的作业人员,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98.749万元。
调查组分析指出,事故因发电分公司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消除压力钢管管壁腐蚀减薄隐患、未按规定对压力钢管焊接处理、未明确发电运行与防腐加固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调查还发现,涪陵能源集团对发电分公司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不力,四级站增效扩容改造未按设计要求更换压力钢管;属地经济信息委未对发电企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调查组分析了属地镇政府、水利、国资等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查组建议,对负有责任的检修工程部副班长张某等4人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发现的相关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