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6年 11月 05日 星期四,欢迎光临本站 南川生活网 

主页 > 资讯 >

入职前必须先租房当心骗局 杭州一诈骗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文字:[大][中][小]2026-11-05 10:00    浏览次数:    

看到一则高薪招聘直播运营人员的信息后,求职者满怀期待前去应聘,却被告知入职必须租住指定房源。入职仅半个月后,一些求职者又被公司以“能力不足”“直播数据不好”为由辞退,不仅工作没了,租房的押金和中介费也难以追回。这样的情形并非个例。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诈骗对象的刑事案件。该案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劳动者入职前要求其承租指定房源,入职后又迅速辞退,骗取押金、中介费的“招聘衍生租房”类诈骗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入职前必须先租房当心骗局 杭州一诈骗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22年5月,王某某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当年6月起,王某某伙同他人对应聘直播运营岗位的求职者实施诈骗:先以离公司较远等为由否定求职者自选房源,再诱导其向同伙扮演的“房东”承租指定房屋,并向同伙扮演的“中介”支付中介费,合同还约定“租赁期未满,押金不退”。

大部分求职者工作约半月后就被以能力不足等理由辞退,难以要回押金和中介费。2022年6月至8月,先后有17名被害人被王某某诈骗,涉案押金、中介费用共13万余元。2025年2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具有坦白、退出违法所得、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入职前必须先租房当心骗局 杭州一诈骗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判决现已生效。钱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超提醒,求职者遇到入职前必须租房、缴纳费用等要求时,应核实房源是否必须由公司指定、租金是否明显高于市场、合同是否公平,注意保留招聘信息、聊天记录、租房合同和缴费凭证,发现异常及时报案。

入职前必须先租房当心骗局 杭州一诈骗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