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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重庆市税务局的最新消息,11月1日起,全市所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将全面实现“交易即开票”。消费者加油付款完成后,系统自动开具数电发票并即时推送,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无缝衔接。重庆自今年2月起已在部分加油站试点,11月1日起实现全覆盖。
所谓“交易即开票”,是指加油站在完成成品油销售交易后,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自动调取交易时间、油品种类、加油数量、交易金额、设备编号等信息,实时预填发票要素并开具数电发票,即时推送至消费者的手机或邮箱。该服务覆盖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平台支付,以及加油卡、现金等多种支付场景。

针对不同情形,规则也有细化。消费者在加油站充值办理加油卡时,可选择在充值时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也可在加油时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二者仅能择一。若发票开具后需变更购买方抬头,可通过手机APP、公众号或小程序线上申请,但线上仅能申请一次。
如需将普通发票换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携带购买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到加油站线下办理;个人加油卡用户将抬头设为单位的,不得开具或换开专票。消费者还可在常用支付平台提前保存发票抬头,后续消费无需重复填写。
税务部门明确,11月1日前未实现交易即开票的加油站,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处理。消费者如遇非“交易即开票”(可看发票编号第五位是否为7)、私户收款等情况,可保留支付记录,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反映。(来源: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