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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即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前,主动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等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交的,将依法予以惩处。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群众发现疑似爆炸物品时,切勿触碰、移动,应立即撤离并拨打110报警。对于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线索,请积极举报,对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平安是最大的幸福。通告呼吁,清除安全隐患、守护万家安宁,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有关部门希望通过此次集中收缴行动,最大限度消除涉枪涉爆风险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具有高度危险性,非法持有、私藏不仅触犯法律,更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均属严重刑事犯罪。
有关部门提醒,主动上交是消除隐患、保护自身与邻里安全的最佳选择,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让隐患留在身边。此次通告设至2027年3月31日的主动上交窗口期,正是给心存疑虑者留出的纠错机会。全民共同参与,才能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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