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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要素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审批放权、用地支持、供应方式等方面推出10条措施,缓解存量土地盘活手续办理中的难点卡点,支持企业提容改造、增资扩产。
在审批放权方面,《措施》将中心城区住宅、商服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有偿供应及收回、土地划拨及收回权限下放至各区政府(管委会);将商住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各类用地合同修订事项下发至中心城区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过去土地成交后,企业必须前往市级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再到区级部门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市、区两头跑,手续繁琐。权限下放后,将减少市级审批层级,审批效率提升30%,压缩审批时间60天。北碚区作孚小学西侧商住用地项目成为下放权限以来首宗落地项目,土地成交确认次日就办结了出让合同签订手续。
在用地支持方面,《措施》支持自有划拨工业用地再利用,支持土地合宗灵活核算出让年限,支持产业用地用途转换并以协议方式供地,允许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用地调整用途。土地使用权人可按新规划用途(房地产用地除外)以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自有划拨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可暂不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多宗土地合宗,可统一执行较短地块剩余出让年限或采取加权平均核定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也可统一按较长地块年限执行并按规定补缴地价款。
在土地供应方式方面,《措施》积极推行“标准地”出让、“带方案”招拍挂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模式,精准匹配企业全生命周期与多元化用地诉求。目前重庆已在新增工业项目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并将这一模式推广至物流仓储项目用地,区县可结合实际自主设定指标。
此外,工业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竞拍产业用地,自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新出让商服用地在整体自持、土地不得抵押与分割转让、建成房屋不得销售预售抵押的前提下,可采取弹性年期方式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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